医疗保障制度转型走向全民健康保险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经历了长期而艰苦的渐进型改革,形成了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医疗救助、公费医疗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辅的制度架构。今日,绝大多数中国国民有了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的医疗保障,全民医保的时代已经到来。但是,随着新医改的推动,医疗保障体系中原有的“碎片化”现象不但没有消除,反而由于制度变革中必定蕴含的“路径依赖”问题,导致医疗保障体系内部的若干制度安排之间出现了不协调。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医疗保障事业的进展,而且还对整个社会进展(或民生促进)事业带来消极的影响。因此,中国医疗保障体系亟待进一步转型。转型的方向,就是将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从分散化、碎片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造为集中化、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即全民健康保险(以下简称“全民健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运作模式,全民健保制度具有筹资与支付水平公平、支付服务集中、待遇可携带可漫游的特点。实际上,中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已经蕴含着全民健保的某些制度要素,因此走向全民健保可以实行渐进主义的做法,制度转型的阻力和障碍比较少。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转型是进展型社会政策的完美体现,具有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展的双重功效。从短期来看,推动全民健保实际上是一种简单易行而又可持续的大减税,可以立竿见影地促进经济增长,并且有助于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从长远来看,全民健保制度的建立,标志着“社会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必将为中国重建福利国家的努力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一、医疗保障制度“碎片化”及其挑战中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由四个部分组成:(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医疗救助制度;(3)公费医疗制度;(4)民营健康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主干,它由三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组成,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到 2024 年底,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参保者达到 12.7 亿人,占中国总人口的近 95%。其他三个制度扮演补充性的角色,其中医疗救助制度的功能是为城乡贫困人群支付参保费,使他们能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所覆盖,同时还为他们提供“二次医疗救助”,即报销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能支付的医药费用。总体上,民营健康保险在中国尚未得到应有的进展:一方面,民营非营利性医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