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2、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五对”(四查:查科别、查床号、查病人姓名、查血型。五对:对血型、对住院号、对血量、对采血日期、对交叉结果)。3、库存血液制品应做到“六不发”(血型不符不发、血液过期不发、溶血不发、有凝块不发、有可疑污染及血袋破损不发、交叉可疑者不发)。4、实验操作时必须严肃认真。5、有疑问的血液制品,必须将其另放别处,并贴好明显醒目的标识。6、工作人员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不得延误。7、临床取血时,应与输血科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8、血液储存期间禁止开袋。9、血液出库后原则上不许退回,如出库未超过 30 分钟,经输血科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备案后方可退回。二.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一、临床标本采集、送检操作制度 1 血样采集 1.1 采集前,采血护士确认患者的申请单,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等信息(意识不清的患者核对腕带),并准备采血材料。1.2 采集时,再次明确以下内容:正确的采血管; 正确的采血量; 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采血日期,按要求采集。1.4 第一次输血应同时采集输血前四项的检测血样。2 送检血样 2.1 血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样人员和输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 (1)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2)血样标识的完整性。(3)采血管及采血量及有无溶血。(4)双方核对无误后签收。核对无误后,输血科人员填写《样本接收记录表》。2.2 有以下情况,输血科可拒绝收血样: (1)血样标识不完整。(2)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不一致。(3)标本量不足。(4)血样质量有问题。(5)采血者没有签字。(6)《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不合格。有以上情况者,输血科人员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或《不合格输血申请单记录表》,并将血样连同此表退回相关科室,重新送检。3 表格《样本接收记录表》、《不合格标本记录表》。二、输血科备血、发血操作规程 1 备血 1.1 输血管理委员会根据前一年的用血情况和未来进展趋势制定年度用血计划。1.2 输血科根据用血计划确定不同种类血液的每周最低库存水平,保证有充足的血液使用,最大限度的控制血液的过期报废。1.3 各科室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每周用血计划并提前报输血科。2 输血前申请 2.1 申请医师核查患者输血指征,考虑是否需要输血。2.2 患者或其授权人知情同意输血,并按要求在输血知情同意书上签名。3 用血计划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