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2、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五对”(四查:查科别、查床号、查病人姓名、查血型
五对:对血型、对住院号、对血量、对采血日期、对交叉结果)
3、库存血液制品应做到“六不发”(血型不符不发、血液过期不发、溶血不发、有凝块不发、有可疑污染及血袋破损不发、交叉可疑者不发)
4、实验操作时必须严肃认真
5、有疑问的血液制品,必须将其另放别处,并贴好明显醒目的标识
6、工作人员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不得延误
7、临床取血时,应与输血科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8、血液储存期间禁止开袋
9、血液出库后原则上不许退回,如出库未超过 30 分钟,经输血科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备案后方可退回
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一、临床标本采集、送检操作制度 1 血样采集 1
1 采集前,采血护士确认患者的申请单,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等信息(意识不清的患者核对腕带),并准备采血材料
2 采集时,再次明确以下内容:正确的采血管; 正确的采血量; 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采血日期,按要求采集
4 第一次输血应同时采集输血前四项的检测血样
2 送检血样 2
1 血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样人员和输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 (1)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
(2)血样标识的完整性
(3)采血管及采血量及有无溶血
(4)双方核对无误后签收
核对无误后,输血科人员填写《样本接收记录表》
2 有以下情况,输血科可拒绝收血样: (1)血样标识不完整
(2)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不一致
(3)标本量不足
(4)血样质量有问题
(5)采血者没有签字
(6)《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不合格
有以上情况者,输血科人员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或《不合格输血申请单记录表》,并将血样连同此表退回相关科室,重新送检
3 表格《样本接收记录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