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八、 ■ 前言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8 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2007〕1374 号)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客运专线和客货共线铁路的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本规范针对铁路建设项目中办公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提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的基本规定,明确了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突出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控制和指导作用。本规范共分 5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交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1 号,邮政编码:710054),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 8 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苟彪、董晓光、张奕斌、吴正新、李璋、许继松、李怡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2.1平面规划 22.2安全生产 42.3文明施工 53 生产区 83.1一般规定 83.2路基工程 93.3桥梁工程 113.4隧道工程 153.5轨道工程 183.6四电工程 203.7站场及相关工程 224 辅助生产区 244.1一般规定 244.2拌和站4.3预制场 264.4材料加工场 274.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284.6库房 295 办公生活区 325.1一般规定 325.2办公区 325.3生活区 33《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条文说明 361 总则1.0.1 为实现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范现场布置,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中的施工现场管理。1.0.3 施工现场应进行平面规划,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并纳入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平面规划根据工程规模可按总体、工区和场区分别编制。1.0.4 施工现场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满足施工需要的原则,并考虑防火、防洪、防爆等要求。1.0.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重点控制人和物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实现有序施工,预防和控制工程安全与质量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预防职业病的发生。1.0.6 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