胯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胯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咀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
双 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 ,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
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期限:二年期
胯款利率及付息:根据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1
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
房产:【 地证字第 】3
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1
应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15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