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计算公式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 2 天,每年 11 天的法定节假日。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 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 天 7 天/周=52 周 52 周 2 天/周=104 天)年工作小时数:250 天 8 小时/天=2000 小时季工作日:250 天 4 季=62.5 天/季(一年有 4 个季,3 个月/季)季工作小时数:62.5 天/季 8 小时/天=500 小时/季月工作日:250 天 12 月=20.83 天/月(一年有 12 个月)月工作小时数:20.83 天/月 8 小时/天=166.64 小时/月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8 小时)。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根据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8 元计算,假如某劳动者 08 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 300821.75300%=414.9 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 300821.75200%=276.6 元。08 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 2351.1 元,而调整前应为 2444.5 元,降低了3.8%左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别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酬劳。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根底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发动体育津贴。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酬劳。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酬劳和增收节支的劳动酬劳。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别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别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