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加强费用管理, 提高公司效益, 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差旅费、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业务招待费、通讯费、 办公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及以下人员, 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仅限董事长) 费用按实报销, 无出差补贴等
第二章 备用金借支程序 第四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 为保证公司业务的合理需要, 按审批权限批准后, 可向财务部预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第五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借款人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即派差单,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应收往来会计处领取借款单并填制借款单(借条),按第四章规定权限审批后交应收往来会计编制记账凭证, 由稽核岗位会计复核,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 向借款人支付备用金
借支 5000 元以上的大额备用金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 备用金借款人须在公司业务完毕后 5 个工作日 内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
次年 1 月 6 日前, 上年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 逾期不还的,一次从工资中扣回
第七条 借款单是财务账务处理的依据之一, 是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 报销费用时借款单不予退还; 归还多借备用金时, 由出纳开具收据给报销者本人, 借款单也不予归还
第八条 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司业务需要而设, 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
第三章 费用报销程序 第九条 费用报销程序: 报销人按下款要求自 行粘贴票据并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明细表), 按第四章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 由稽核岗位会计复核, 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向报销人支付报销款或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 出纳收取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