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1 月 5 日上午,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之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武汉大学环境法讨论所组织评审的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武汉发布
发布会介绍了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案例评选过程,通过线上直播平台全程直播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 12 个,评审活动邀请了来自湿地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讨论机构、律师协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学者
据介绍,本次评选案例在地域上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各地区,涉及长江、黄河、珠江、嫩江等流域及海域,违法类型包含违法侵占、围湖填湖、非法狩猎、违法养殖、固体废物污染等不同类型
入选案例在程序和案由上类型丰富,既包括诉前程序,也包括诉讼程序;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提起主体既包括检察院,也包括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
评审专家从参评案件的法律规范性、创新性、典型性、疑难复杂性及说理充分性五个角度出发,结合地域、流域、湿地类型、违法行为类型以及不同案件类型的特点对参选案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 12 个典型案例
7 月至 2024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 周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超,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轻化工大学教授符宇航,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武汉大学校领导以及来自湿地保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代表30 余人参加了发布会,1 万余人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观看了发布会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2
湖南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3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诉李等 13 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