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进行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安全管理条例》、《合同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租赁期间在租赁区域不发生下列情况:1、不因乙方或乙方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火灾、恶性治安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2、乙方生产经营期间无大规模聚众事件,员工中无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乙方生产经营期间无影响厂区安全的事件、案件、违法行为等
二、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有违章违规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租赁甲方场地期间如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损坏甲方财物及造成甲1方名誉受损等情况,甲方有权对其要求进行赔偿
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赔偿款项,甲方从所缴纳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乙方补缴安全保证金
乙方需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限内完成补缴款项,如不按时补缴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责任:1、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租赁区域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租赁区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负管理责任;2、租赁区域的日常安全工作由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自行负责,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租赁区域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处罚;3、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对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