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首届 十佳中学生 评选活动细则一、宗旨“”“每年 五四 青年节前评选、表彰一批学生中品学兼优、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作为 十佳中”学生 ,树立学生典范,宣传十佳中学生事迹,形成正确舆论,弘扬五四精神,让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校形成一种浓厚的 追星 氛围
二、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及《**一中学生管理手册》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热爱集体,关怀社会,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重他人,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维护公德,诚实守信,孝敬父母;热爱劳动,爱护公物;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广泛的群众威信,能积极、主动、有效地组织、参加学校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4、上进心强,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品质
学习上目标明确,志存高远,态度端正、刻苦仔细、质颖好思、善于合作、成绩优秀、堪称楷模
5、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
自觉坚持体育锻炼,遵守两操规则,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
6、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意识
思想不僵化、思维不拘泥,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制造性地去学习、去工作
三、评选原则坚持逐级推举、全面评价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选办法1、候选人的产生每班推举一名同学作为候选人:(1)班主任列出本班本学年历次学校考试平均排名前 10 名的学生名单
(2)由班主任牵头、班委、团支部组成评议小组对以上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评议打分,最高分者则为候选人(体艺特长者学习成绩可在前 20 名)
(3)每名候选人写一份个人事迹材料报送校团委,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在高中阶段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种荣誉、奖项,曾公开发表的文章、突出事迹(如:社会公益、爱心救助、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勤俭、孝敬、刻苦学习、发明制造、自强不息、体育艺术特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