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报告 ㈠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韩连明、校长鹿启钧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辅导员、年级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直接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1、报告程序(见图 1) 图 1、卓楼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图 三、疫情分级及响应 三级:学校发生 1 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镇疾控中心。镇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学校在接到确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教育局;必要时镇疾控中心通知镇卫生执法监督所参加现场处理。 二级:学校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镇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实行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镇卫生执法监督所参加现场处理。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级: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县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实行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加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四、各部门职责 ㈠政府职责: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疫情发生地的镇政府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工作协调和后勤保障。重大疫情报请县政府组织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㈡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检查和督导,确保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 ㈢学校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