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开、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进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想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开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分类分级 (一)诱发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失火、爆炸、交通运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电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等。 2.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饮食卫生安全事件。 3.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引起的网络类: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不正问题引发的网络炒作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Ⅲ 级(黄色):指在本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 级(橙色):指在自治区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 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 三、组织体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