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季度检查制度安全季度检查制度 各施工、 监理企业: 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通知》( 粤建管字[2024] 179 号) 要求, 结合三水区实际情况, 制定季度检查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 检查目 的 通过施工安全季度检查与日 常巡查,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日 常动态监管,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二、 检查重点 施工安全季度检查的对象为三水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对以下在建工程开展检查工作
( 一)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审中被评为 D 类的施工企业的在建工程
( 二) 区内较大工程建设项目 或危险性较大的在建工程
( 三) 列入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的企业的在建工程
( 四) 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检查
三、 检查组织 区建筑工程管理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建立季度安全检查专家库,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季度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委派具有建设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协助
每季度第三个月 中旬进行一次建筑施工安全季度检查
检查小组组长由专家库的专家抽调担任, 检查小组副组长由区建筑工程管理股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 担任, 组员 由列入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专家库的专家随机抽调组成
四、 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组对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 不预先通知的检查
主要检查各方主体单位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的情况
既要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 又要重点检查企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