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被委托工程验收单位: 工程验收参验人员: 委托人: 监理人员: 工程验收地址: 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北京市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 工程概述: 此工程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 37 平方米,层高 2.8 米装修工程。 验收结论: 一. 该工程装饰面层多处空鼓、开裂(见委托单示意图③⑤⑧⑨⑾),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9.0.2 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二. 一厅门及门框油漆有刷纹、流坠(见委托单示意图⑿),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9.0.3 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楚,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干净。 三. 一厅地砖空鼓率 20.8%,二厅地砖空鼓率 12.5%及卫生间墙砖空鼓率 5.98%(见委托单示意图②⑩⒀),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8.1.4 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楚、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率不得超过数量的 5%。 四. 墙体电源线未套线管直接埋入抹灰层内、顶部电源线分线处接头未入线盒(见委托单示意图⑦),该项验收不合格。 五. 给水管未做固定,管路弯曲(见委托单示意图⑥),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 2.0.2 管道安装应横平坚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六. 卫生间坐便器,下水口周边有渗水痕迹(见委托书单意图①)因无水源,无法做通水试验(固该项结果有水源后待定)。 报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