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讲 解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行政资产处二 OO 六年八月本办法共十章、五十六条,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本章共七条,对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等作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解读 ] 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办法的宗旨和依据的规定。一、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二、制定本办法的宗旨三、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四、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在国有 资产管理体系中所处地位 一、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二)原有制度已不适应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制定本办法的宗旨 (一)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工作(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 三、制定本办法的依据 (一)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是国 务院赋予财政部的职责 (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门加 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四、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在国有 资产管理体系中所处地位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1. 经营性国有资产 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3. 资源性国有资产(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国 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中所处地位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 ( 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 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 解读 ] 本条是关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规定。一、行政单位的概念和范围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三、与行政单位相关的概念四、有些事业单位改革后将转为 行政单位五、适用范围的具体界定第三条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一)经费来源的单一性(二)经费保障的优先性(三)财务管理的统一性三、与行政单位相关的概念(一)行政人员 1. 公务员的定义 2. 公务员的范围 3. 机关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范围(二)行政编制(三)行政经费四、有些事业单位改革后将转 为行政单位(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