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汇算清缴(上)主讲:张辉 主要内容• 一、筹建年度的税务稽查• 二、建设年度的税务稽查• 三、预售年度的税务稽查• 四、房屋交付当年的税务检查• 五、竣工决算当年的汇算清缴• 六、竣工决算以后年度的汇算清缴2筹建费用的会计处理• 旧准则: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不影响当年会计损益,待开始生产经营后一次性的计入当年会计损益(管理费用)• 新准则: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影响当年会计损益,开始生产经营后也不进行相应调整。• 注:应当计入开发成本的除外,如前期工程费等3筹建年度• 2009国税函9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 不少于 3 年)•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4筹建年度(续 1 )• 2010国税函79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5筹建年度(续 2 )• 如果尚未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筹建阶段发生的企业开办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归集,会计规范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进入会计损益,税法一般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申报扣除,即会计和税法基本一致,或者按照不低于 36 个月分摊• 资产负债表体现发生的开办费,损益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均为零,不涉及纳税调整6筹建年度(续 3 )• 如果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筹建阶段发生的企业开办费用,直接确认为管理费用进入会计损益,但税法认为尚未进入生产经营期,不允许申报扣除,一般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申报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或者按照不低于 36 个月分摊• 损益表为负数,但所得税申报表应当体现纳税调整增加,即零申报,未来年度体现纳税调整减少 申报表-房地产7筹建期结束• 一般认为:建设工程开工日,即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不考虑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