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二一六年九月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港口 经营管理条规定》有关款解读。二、港口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05/10/20252主 要 内 容《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有关条款:事项条款主要内容港口经营许可管理《港口法》第三章中第 22-25 条和《江苏省港口条例》第四章港口经营中第 28-32 条港口经营许可制度、许可的原则和港口经营的范围;港口经营许可须具备的条件、许可程序;港口经营人变更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应当履行相关义务;有关从事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资质认定的相关规定港口经营秩序监管港口法》第三章中第 26-29 条和《江苏省港口条例》第四章港口经营中第33-35 条对港口经营人从事货物、旅客业务经营、港口作业应当遵守有关作业规则和规范,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客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不得实施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港口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的义务性规定;优先安排港口作业的规定;港口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05/10/20253《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有关条款:事项条款主要内容港口经营人的义务和权力《港口法》第三章中第 30-31 条和《江苏省港口条例》第四章港口经营中第 36-37 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港口经营人摊派或者违法收取费用,不得违法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法律责任《港口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中第 48-51 条、第 56-57 条和《江苏省港口条例》及第五章 法律责任中第54 、 55 条对港口经营人关于违法从事港口经营业务或港口理货业务行为;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以及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未按照规定缴纳港口规费;未提供统计资料以及履行备案义务;交通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和向港口经营人摊派财物、违法收取费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05/10/20254 《港口法》有关港口经营管理的条款为第三章港口经营中第 22-31 条以及第五章 法律责任中第 48-51 条、第 56-57 条。 第二十二条:是关于港口经营行政许可制度的规定。包括港口经营许可、许可的原则和港口经营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是关于港口经营许可条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