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仪陇县妇幼保健院 医务科 一、 首诊负责制度 二、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 医疗会诊制度 五、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六、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 术前讨论制度 八、 医疗查对制度 九、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一、分级护理制度 十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十三、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管理制度 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七、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制度 十八、新生儿安全制度 十九、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本院就诊的患者,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等工作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及时规范记录书写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按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后方可离开。 (四)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一面组织抢救,一面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患者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要转院者,需科主任会诊同意并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同时与所转医院联系。(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 1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 1 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半小时内查看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