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2011 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和实操讲解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魏大姣2012 年 3 月 目录• 一、 内容简介• 二、相关政策• 三、享受加计扣除的条件• 四、研发费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六、技术鉴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七、技术鉴定材料准备• 八、技术鉴定网上申报流程一、内容简介什么叫”加计扣除” ? 企业从事规定领域内的研究开发项目 , 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 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150% 比例扣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 当年抵扣不足部分 , 可按税法规定在 5 年内结转抵扣。 以上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2010 年的申报情况介绍• 2010 年度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分 2 批受理,受理截止后,我们根据不同技术领域的项目进行网评,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再进行复评,确保技术鉴定评审过程公正、高效。• 全市共受理了 641 家企业 3713 个研发项目,经过评审,共有 3454 个项目通过了技术鉴定,通过率在 90% 以上,涉及项目总经费投入 124.89 亿元,企业实际享受的所得税优惠为24.2 亿元,体现了该政策的普惠性。一、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 摊销。 二、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 试行 ) (国税发[ 2008 ] 116 号)(三)广州市政策 (穗科信字〔 2012 〕 50 号 )– 2012.03.02 :《关于明确 2011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三、享受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 一 )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 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 居民企业: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 地区 )法律成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