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nyLOGO《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Company Logo 交通运输部 2008 年第 42 号公告发布了《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以下简称《规范》 ,编号为 JTS 271—2008),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人有幸参加了《规范》的编制工作 , 下面对《规范》的条文部分结合自己的体会向大家进行介绍
Company Logo本《规范》正文条文共 5 章 51 条、附录 5 个: 1 总则 2 术语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附录 A 工程量清单表式 附录 B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式 附录 C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 附录 D 水运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附录 E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Company Logo1 总则 1
1 为规范水运工程计价行为 , 统一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和计价方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 制定本规范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2 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水运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本条中的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根据交通部2007 年第 3 号令“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和交通部 2007 年第 5 号令“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进行界定 , 即港口工程系指“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 ( 包括与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建设项目 ) 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活动”;航道工程系指“包括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及其他航道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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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