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 解读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 年 8月1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概论 第二章 认定工作体系 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四章 认定材料 第五章 认定与复审 第六章 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的归集2前 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08] 172 号) , 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经国务院批准, 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08 年 4 月 14 日 联合发布。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以下简称: 《重点领域》作为认定办法的附件同时发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 [2008]362 号)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由科技 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 2008 年 7 月 8 日联合发布。3第一章 概 论本章介绍: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历史回顾 新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4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 历史回顾 为适应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 1985 年 3 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的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 5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 历史回顾 为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在全国选择若干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逐步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新兴产业开发区。 为落实中央精神,国务院于 90 年代初批准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大批科技人员纷纷进入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 , 由此拉开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序幕。6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 历史回顾 1991 年由国务院授权开始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国发 [1991]12 号) 1996 年开始国家高新区外认定——《关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字 [1996]018 号) 2000 年修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 2000 ] 324 号)7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 历史回顾 1999 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等十三部门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 [1999]12 号 ) 1999 年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发工字 [1999]139 号) 2006 年修定了《天津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