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给没有准备的人准备) 一、质量管理制度 二、进度、材料管理制度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为东海
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南山”别墅工程顺利展开,确保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到施工现场,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流程合格 技术交底(土建工程师组织) 设计交底(技术负责人组织) 监理交底( 监理组织) 施工方案(监理、建设方审批) 分户验收(质检、监理、建设) 过程中验收(安检、质检、地堪、设计、监理、建设) 停止点验收※(总包、监理、建设方) 竣工验收(质检、监理、建设) 预验收(质能部门、监理、建设) 1 、工序必须提前报验,附报验资料,则:监理单位不予验收
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一律返工处理,罚款 1000 元 / 次
一次报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无条件整改,如连续两次报验不合格,除整改合格外,罚款 500 元 / 次
2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擅自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重新报验,罚款 1000 元 / 次
3 、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违反强制性条文,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将责令施工单位返工,罚款 1000 元 / 次
4 、监理巡视或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整改完毕,自检合格后提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整改及回复不及时,每拖延一天罚款 1000 元
5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瞒报、骗报,罚款 2000 元 / 次
发生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如未上报而自行处理,罚款1000 元 / 次
6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监理单位已向施工单位明确指出,而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不得当,使质量未发生好转,罚款 500 元 / 次
7 、施工单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