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综合部 20XX 年 XX 月 XX 日印发XXXX 文件XX【20XX】XX 号关于下发《知识产权管理及奖励制度》的通知各部门:为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规范技术中心管理工作,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将《知识产权管理及奖励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XXXX(盖章)二 o—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抄送:总经办知识产权管理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应用,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保护发明创造权益,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知识产权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是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二)依法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及地区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专利相关权利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事业部具体负责,该部门同时负责本制度的建设、维护、落实、更新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以此推动公司科技进步
第二章权利归属第五条员工完成的下列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一)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知识产权;(三)与其从事工作和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非上述范围的知识产权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公司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应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权利归属
第七条公司出资委托外单位进行的研发,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八条公司员工在退休、退职、调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公司从事的工作和业务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