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版)(征求意见稿)本指标体系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着眼点,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和《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为参照,旨在规范和促进全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提升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
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水平评价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各市、县(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以学校为评价主体组织实施
评价项目共分师生发展、应用服务、数字资源、基础设施、组织保障五个部分
评价指标共 28 大类 238 小项,评价总分值 300 分,达标分值240 分
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分值分配表评价项目评价子项子项名称分值(分)一、师生发展(40分)1
学生发展152
教师发展153
校长领导力10二、应用服务(100分)1
应用服务融合302
学生管理73
教学与科研服务224
校企合作服务105
办公与生活服务136
人力资源管理57
财务与资产管理98
社会服务4三、数字资源(60分)1
数字场馆资源72
仿真实习实训资源103
数字图书资源74
数字课程资源285
个性化学习资源8四、基础设施(80分)1
校园网络132
数据中心103
多媒体教室65
仿真实训系统环境96
数字通讯系统107
校园安全防护系统108
物联网设施12五、组织保障(20分)1
机构队伍42
人员培训63
制度、规划与经费64
运维与安全管理4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项目评价指标评价细则评价方法分值、师生发展(40分)(一)学生发展(15 分)1
具有正确的信息意识,对运用信息技术持积极态度;2
具有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性学习的意识3
具有信息技术相关法律意识,尊重知识产权,懂得网络数字化礼仪;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