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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最新营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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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最新营业税收优惠政策问: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答: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17 号: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实行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 20%税率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24〕34 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 2024 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 万元(含)的,分别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本年度根据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超过 20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本年度根据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 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 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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