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讨论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1、编制项目建议书
2、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理土地使用审批于续
5、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讨论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二、可行性讨论阶段 1、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
2、可行性讨论报告论证
3、可行性讨论报告报批
4、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5、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7、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三、设计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
2、消防手续
3、初步设计文本审查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假如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讨论报告投资估算的 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讨论报告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消防、人防、节能)
2、编制施工图预算
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