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111、政务公开的内容暂定为以下几种:奖惩、处理、监察、审计、审批、授权、计划、机关管理等。本制度只针对内部行政行为而定。2、以管理形式出现的政务内容,譬如奖惩、处理、机关管理等必须依照有效的制度来执行,而制定制度的依据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行为。3、要依法行政,政务范围内的审批权限在责任人,不得越权审批,带全局性而且影响很大的审批,一定预先通报。因特别原因不能通报的,在下一次局长会议中必须通报,以此作为公开的依据,有必要的,要向职工讲明,由审批人负责。4、重大计划和重大事项的公开形式以文件或公示牌公开,以加强监督。5、不宜公开的政务,可分为过程不宜公开和结果不宜公开,分步掌握。如命令、调动、纠纷、人事等特别事项,都属结果公开,要区别对待。6、属本单位监察、审计的政务范围,必须彻底公开。属外来行政行为的监察、审计将依据具体的法规程序办理。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是指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第二条政务公开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本制度第七条所列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均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第三条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讨论部署、指导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拟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讨论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局党组会审批。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及职责(1)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做好会务工作。(3)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拟定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4)在具体组织、协调、考核评比工作中遵循为民、务实、清廉和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