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小学预防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预案建设小学预防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首次将“性侵害” 和自然灾害、 校园暴力等一起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范畴, 要求学校培育中小学生面临突发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 我国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 二、 目的意义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 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 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也败坏了老师的良好形象, 社会影响恶劣, 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 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 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 三、 具体工作 (一)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未成年学生对来自老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抵抗, 除了其敬畏老师、 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 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 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教育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中规定,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 的有关知识; 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 学会保护自己; 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 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 女生月 经初潮及意义、 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 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 初中 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 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 高中阶段要了 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 心健康, 避开婚前性行为, 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 上述两个《纲要》 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 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 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 身体自主权、 性侵害的含义, 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 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 和“不可触碰区域” , 对于“不可触碰区域” , 特别是隐私处, 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 应当拒绝任何触摸; 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适、 不自在的身体接触, 无论对方是谁, 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 假如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 那么千万别害怕, 一定要告诉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