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 XX 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精神, 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严格法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长期以来,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 我局党组都严格根据中央和总局、 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 条件、 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 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 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 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 程序问题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 条件、 任职资格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坚持“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 的用人标准, 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 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举、 提名、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都严格把好关, 重点把好“三关” : 严把推举关, 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举和谈话推举, 召开单位民主推举大会, 公布推举职务、 任职条件、 推举范围、 方法程序、 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 严把考察关,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 进行严格考察
实行个别谈话、 民主测评、 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 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 能、 勤、 绩、 廉情况;严把决定关, 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举任用人选, 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根据“民主集中” 的原则决定人选
我们仔细执行有关规定, 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 任前谈话、 廉政谈话、 任职试用期等制度, 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养
二、 无“三超两乱” 情况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 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 2 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