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风居认购意向书一、出售方声明其所开发的“惠风居”工程待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手续齐全。住宅均价为 5300 元每平方米,包括水、电、双气等设施开户费。在认购当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房销售标准手续。本认购意向书是乙方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参加认购,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二、参加优惠认购条件〔详见认购说明〕三、认购的根本内容出售方上海康安房地产济南分公司0531-85780902认购方身份证号认购详情号楼单元室,面积㎡四、认购意向条款1.认购方签订本《认购意向书》后,根据上述约定条款向出售方交纳意向金,出售方将在办理齐备手续后,通知认购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届时意向金自动转为房款。2.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1〕出售方给予认购方最优惠价格,即根据住宅元/㎡、地下室元/㎡、停车位万元/个的最终价格将本《认购意向书》约定的房产销售给认购方,销售交易产生的相应税费根据政府制定有关规定执行。2〕本《认购意向书》涉及的房产面积以政府部门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因面积等因素产生的房屋总价差异,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多退少补。3〕剩余房款在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具体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四种方式。3.认购方同意在接到出售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如认购方放弃签约或因认购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签约,出售方有权单方面处理本《认购意向书》约定的房产。与此同时:1〕认购方应出具放弃本《认购意向书》约定房产的声明书,并向出售方退还本《认购意向书》原件。2〕认购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出售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退款手续。属于认购方自身原因自动退房的出售方 7 日内只退还全部房款不予支付利息;属于出售方原因致使认购方退房的,出售方 7 日内向认购方支付已付款及同期存款利息。4、在工程建设期间,在正式签订销售合同前,如认购方要求退出认购,出售方承诺 7 日内给予退房并退全部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或经济补偿。5、出售方承诺工程将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交付,假设延期,出售方按认购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天向认购方支付违约金。6、假如出售方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其开发的工程无法继续运作,出售方应在事发 10 天内通知认购方,7 日内退还已付款项 30 万元〔或 25 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五、认购方的声明和承诺1.本《认购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和条款,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