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突击队实施方案范文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加强各县区特警突击队建设,切实提升各县区特警突击队的训练水平和战斗力,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能够快速反应和果断处置
根据省厅要求,市局拟定于 9 月底开展全市特警系统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为确保比武竞赛活动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此方案
一、比武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比武竞赛活动的各项组织、评比工作,支队成立全市特警系统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政委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支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比武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比武时间和地点此次比武拟定于 9 月底在市局警训支队训练场地进行
四、比武内容此次考核比武活动有三项内容,各代表队 8 名参赛队员按要求参加各项目比武
1、88 式狙击枪射击
由 1-3 号队员参加
2、单兵综合技能
由 4-8 号队员参加
3、警组协同技能
各市从 8 名队员中自定 5 名队员参加,并另确定一名指挥员
五、比武规则参赛人员在参加各项比武前必须携带本人警官证和身份证到检录处检录,不按规定检录的按弃权处理
参赛人员着特警长袖作训服、防弹头盔、头套、护目镜、战术背心,战术护肘护膝、黑色皮质作训靴、半指作训手套
参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参赛人员每完成一项竞赛后,必须确认成绩并签字
比武过程中所用枪支、子弹及其它所需用品由参赛人员自备;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弹药,如有多带弹药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竞赛中因器械故障影响成绩的,一律由个人负责
竞赛中如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可向竞赛领导小组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
竞赛领导小组在接受申请后经会商做出裁决,所作裁决为最终裁决
竞赛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参赛代表队该项竞赛成绩及个人成绩,并立即通报全市
涉及比武竞赛活动出现的其他问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