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关内日伪政权选派留日公费生考略〔关键词〕日伪政权;留日公费生;选拔和派遣一、伪维新政府选派的留日公费生伪维新政府成立后,十分重视赴日公费生的选拔和派遣。由于伪维新政府只存在了两年,留日公费生仅选派了一次,选拔范围也仅限于统治区域内的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和上海、南京二市。1938 年 12 月伪维新政府教育部公布的《留学规程》规定:由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或公共机关供给经费,考取或遴选派赴国外讨论专门学术者,称为公费生。〔1〕1939 年 5 月下旬,伪教育部接到日本南京总领事馆发来的《昭和十四年度选拔留学生采纳要纲》和《选拔留学生之选定并学费补给要纲》,规定伪维新政府统治区域内可选拔 30 名留学生赴日。为此,伪教育部特制定了《教育部留日公费生考选委员会组织条例》,组织成立了“教育部留日公费生考选委员会”,除伪教育部部长顾澄、次长王修、主管司长朱钰为当然委员外,并由顾澄指定伪教育部参事、秘书、司长汪郁年、施文治、裘毓麢、张素康、张泰、吴维中、余祥森、赵如珩为委员。伪教育部留日公费生考选委员会制定公布了《教育部留日公费生考选办法》。《考选办法》规定:考选手续分铨衡及复试两次;铨衡事宜由各省市政府办理,教育部临时教员养成所铨衡事宜由教育部考选委员会派员办理;铨衡科目有体格检查、审查高中以上学校毕业证书或经校长签名盖章之成绩单(证书或成绩单如有遗失须补其他确实之证明文件);铨衡对象为高中以上学校毕业之男女生。其统治区域内各省市铨衡保送名额的分配为:上海市政府、南京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包括杭州市)、安徽省政府各 20-30 名、教育部临时教员养成所 5-10 名。报名应缴文件包括一份、高中学校以上之毕业证书或成绩单、最近四吋半身相片两张、履历书两张。〔2〕① 参见曹必宏《汪伪留日教育政策与管理机构》。其后,伪教育部咨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及上海、南京二市铨衡保送学生。至 7 月底,江苏保送铨衡学生 24 名、浙江保送 13 名、安徽保送5 名、南京保送 36 名、上海保送 18 名、教育部保送 3 名、教员养成所保送 4 名。8 月 10 日,上述铨衡学生分别在南京和上海两地参加复试(复试科目有国文、外语、数学、口试等),并于 8 月 19 日起在南京和上海的报纸上公布录用名单,计正取生 37 名(经伪维新政府教育部与日本总领馆商量,并经日本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同意,在 30 名基础上增加 7 名)、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