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锚杆锚索合同锚杆、锚索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优质、高效、快速、安全的完成 2 合同段锚杆、锚索防护工程第施工段施工任务,乙方自愿承担该防护工程(下称本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责任缺陷的修复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并签订本施工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施工工程项目及工期1、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2、施工桩号:见《工程量清单》3、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本协议书相关条款4、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个月,工期自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之日算起
第二条承包方式、合同金额本合同工程以固定单价承包
承包单价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单价(见附件一)
乙方应得工程款等于乙方承包单价乘以乙方实际结算工程数量,该工程量计量方式按第六条第 1 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该合同单价包含的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的备注和说明
本协议书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该工作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机械、驻地建设、劳务队使用的劳保用品、质检、责任卸陷修复、管理费、保险、个人所得税、利润、进退场费、保证金等费用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工作的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全部费用
该工程费用不发生任何零杂工,已全部包含在相关报价内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第三条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足额缴纳人民币(大写):(¥兀)的现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价的 2%),此保证金作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的履约保证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直至乙方完成全部作业后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履约保证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