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法律信息网络中心典型材料在***一个不足百人的基层检察院,人少思路宽,善于创新、勇于探究、敢于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他们明确自身工作的价值取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正义,并积极创新,率先构建成立了 民事”行政法律信息网络中心 。经过近几年的有序运行改善,目前工作机制日趋成熟,走上正规,开拓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先河。论证: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必要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带来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进展和繁荣,民商法调整范围愈来愈大,公众法律素养越来越高,人民法院的民商审判工作也开始空前活跃,民商案件的数量逐渐超过刑事案件,已经占到全部收、结案数 90%以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进展趋势,引起了检察机关对民商事审判进行法律监督的关注。十六大又提出维护司法公正以及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到目前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使民事诉讼法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中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着监督的领域不广,力度不够,以及服务的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基于这样的思考,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建议。在院党组会议上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全体党组成员的一致赞同。后经过调查讨论,确定方案;征求意见,沟通协调;完善提高,积极实施三个阶段,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把信息网络中心定位于是在检察长领导下,为本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初查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任务是通过发挥联络点机构完整,自成一体,信息渠道畅通的结构优势和职能优势、联络员熟悉法律知识的人才资源优势的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层面的监督信息网络,最大限度地把监督的触角伸向社会各个角落,使人民群众了解民行检察工作,了解人民检察院的职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通过定期的论证会、座谈会和向人大汇报工作等形式强化民行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成立: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具体做法20xx 年 8 月新野检察院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把办公室设在民行科,在县人大及各乡镇人大、县政协、县纪检委、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及各乡镇综治办、县信访局及各乡镇信访办、县司法局及各乡镇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