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烟花爆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造成 3 人以上、10 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50 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事故灾难。(2)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灾难。(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灾难。1.4 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进展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法律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及职责在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和当地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进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协调与指挥中心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3)必要时,协调驻池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决定启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2.2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1)市安全监管局:承接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的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领导指示;负责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并开展工作;组织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的调查处理。(2)市公安局: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