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辩论艺术(一):先声夺势法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
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纳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
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以退为进法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
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定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四):后发制人法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
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
运用时应掌握:1
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
精听细解,等待时机
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五):设问否定法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
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