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在我国的探究和实践只要世界贸易没有完全实现自由化,存在卑视性或差别待遇,那么原产地规则就会继续存在,而且随着服务贸易地位的不断提升,原产地规则逐渐被引入服务贸易领域
服务贸易引入原产地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识别服务提供者的国籍来判定其是否可以享受市场准入优惠和国民待遇
由于服务贸易范围广泛,情况复杂,需要进行逐步探究和实践才能形成比较完善的规则
一、国际服务贸易及其原产地规则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建立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基础上的新兴产业,对提升各国产业结构有着巨大作用,它日益成为推动各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
二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国际服务贸易进展迅速,自由化程度加强,对国际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
它的强劲增长是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国际化的必定结果
服务贸易自由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商品,与货物贸易一样也存在原产地
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是指各国用以确定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
在 WTO 框架下,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共同构成国际贸易的基石
服务贸易是世贸规则框架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
但在原产地规则的理论讨论和实践中,各国往往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领域没有足够的重视
WTO 的《原产地规则协议》也仅适用于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并未提及
在现有的 WTO 框架下,对服务原产地的确定主要依赖于 GATS 相关条文的理解
1994 年 4 月 15 日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英文简称 GATS)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GATS 对服务原产地的界定是以服务提供者的原产地为基础的,根据GATS 第 28 条(g)(j)(k)(l)(m)(n)的规定: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服务的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