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公司所属各科队: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郑煤〔2024〕2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24〕54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24〕33 号)、《郑新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监控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规定(试行)》(郑新办【2024】228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锦宏煤业安全隐患排查监控治理工作,不断增强安全主体责任,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曾建彬 副组长:周晓东王建锋丁发亮王遂平 成员:郭伟敏王建党孟旭辉冯阳张海涛王唯一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任:孟旭辉(兼)
负责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收集整理、通报牵头、信息的上报下传、责任的倒查追究
二、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矿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安全生产活动地点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五职”矿长、部门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讨论解决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对各施施工场地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三、严格制度,促进排查治理
分管各系统的副矿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倒查追究制度规定,坚持每周一全矿安全自查,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根据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五定”原则,定隐患整改责任、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定措施,根据职责分工,责任逐项分解到人,对上级来矿检查出的问题,及“三评价、一评定”问题,要纳入安全监控重点,召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