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标准疫情期间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标准一、健康风险判定标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推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一)高风险人员
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中风险人员
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 14 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 14 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
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一)高风险人员
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1 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 14 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中风险人员
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
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三、健康认证申领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