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主管部门的直接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仔细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进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贯彻《条例》精神,强化基金收缴 国务院于今年元月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步入法制轨道,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提供了法律保证
为此,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社会保险工作会议,贯彻《条例》精神,制订落实措施
县劳动局各职能股室严把基金收缴关,形成齐抓共管
社会保险费缴纳列入劳动监察重要内容之一,具有法律保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基金收缴目标责任制,并与工资挂钩,调动了基金收缴积极性
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 104 个,在职职工 18332 人,全年应收养老保险费2050 万元
在面临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基金收缴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全年估计征收养老保险费 1500万元,收缴率为 73
1%,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16 个企业,估计收缴医疗保险费 50 万元
“” 二、实施 民心 工程,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为贯彻落实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补发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在积累基金严重不足,企业补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 345 万元,省市补助 283 万元,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一是从今年 7 月起提高待遇标准 4673 人,月提高标准 23
4 万元,共补发养老金 142
5 万元;二是部分企业未按[97]53 号文件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经逐个清理落实,共补发 68
7 万元;三是拨付企业历年和当年受益款 187 万元;四是发放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67
7 万元;五是发放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和补发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