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篇一 为提高我乡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好党政大楼办公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 确保在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有序进行处置,保证机关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运行,维护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乡政府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火灾、水灾、风灾、雷击、房屋倒塌、护(围)墙(栏)倒塌等事件;突发性水、电、暖及其他主要基础设施出现的故障、损坏等突发性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械斗、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其他异常情况均适用本制度。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全体乡干 四、突发性事件的报告要求 (一)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都必须立即报告组长和副组长,并留置或赶往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指定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组长指令或报告后,应立即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实行有效措施,组织好人员和工具,并通知有关部门在快速赶赴现场,尽快掌握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及拟实行的处置措施。 (二)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后,要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态、原因、后果、谁在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初步处置结果等。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的真实性。如事态较大,小组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如需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由小组主要领导确定,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出。 五、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一)供电故障处理 1、该事件由办公室负责。 2、发现或接报停电或线路故障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报告;组织维修人员在尽快赶到现场检查处理。 3、如属供电部门的原因或需供电部门帮助处理的,立即向供电部门报告,并留置现场,协助供电部门抢修。4、如属一般故障,维修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