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采样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HDJCZ-ZY-02-2016版本:第一版编写人:审核人:审批人:实施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2017 年 12 月 15 日1 目的适用于环境监测中水质样品的现场采集工作,特制定此作业指导书
2 编制依据(依据标准:HJ493-2009、HJ586-2010、HJ776-2015、HJ84-2016、HJ637-2012、HJ828-2017、HJ503-2009、HJ694-2014、HJ505-2009、HJ484-2009、GB/T14204-1993)3 采样设备4 采样程序5 采样的安全防护1•0 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监测中水质样品的现场采集工作2・0—般事项:本指导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国家环保总局标准 HJ/T52-1999《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和北京市海淀区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2016 年版)》
3•0 采样设备水质采样可选用聚乙烯塑料桶、单层采样器、泵式采水器、自动采样器或自制的其它采样工具和设备
场合适宜时也可以用样品容器手工直接灌装
3・1 样品容器使用硬质玻璃、聚乙烯、石英、聚四氟乙烯制的带磨口盖(或)塞瓶,原则上有机类监测项目选用玻璃材质,无机类监测项目可用聚乙烯容器
4•0 采样程序现场采样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接受采样任务单•米样的准备•现场采样的实施•样品的交接4・1 接受采样任务单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2016 年版的规定,采样人员从站长室接受采样任务单后,详细了解该次采样任务的时间、地点、采样频次、采样项目等内容
4・2 米样的准备根据采样任务单的内容,从样品室领取合适的采样工具、足够的样品容器和现场固定剂等用品
4•3 现场采样的实施4・3T 样品的米集:在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