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某某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24〕20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24〕2 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24〕第 24 号令)和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展,构建辅导员准入、考核、培育、进展、退出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辅导员的组成
我校辅导员主要由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和特聘辅导员三部分组成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专职从事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原则上不带课)
专职辅导员含学校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及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
专职辅导员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骨干力量; 兼职辅导员是由二级学院选拔经学工部审核报学校党委批准的老师或行政人员,兼职辅导员是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聘辅导员是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人数聘任的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特聘辅导员是学生工作队伍的有机补充
第三条辅导员是学校老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老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健康成长、就业创业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是学生年级管理或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专职辅导员第四条专职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遵纪守法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