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代表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进展;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据此,特制定此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 职工代表的条件: (1) 工作业绩好,在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 与公司员工之间关系融洽的 (3) 仔细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4) 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的,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号召的 2、 职工代表的名额 本届职工代表拟定 人,基层员工代表不低于 80%,其中男女比例不低于在职员工的男女比例,管理人员代表不低于 20%
二、选举方法 1、 职工代表选举程序 (1)代表的选举以盛达北京集团各职能部门以及分管各子公司为代表组进行选举,人数较少的部门联合组成代表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基层员工代表、行政管理人员根据下发的选举办法和名额 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选出职工代表并上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对所选出的员工代表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是否符合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并重新选举;对符合资格的职工代表确认其代表资格
2、 职工代表选举程序 (1) 职工代表的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 10% (2) 依据名额分配方案,由各代表组根据基本员工和管理人员 2:1 的比例选举产生本代表组的职工代表委员
(3) 各代表组进行职工代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本代表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4) 职工因特别原因不能参加选举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但不允许请候选人代写
3、 职工代表主席的选举 综合各代表组所选举出的所有职工代表中,进行不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得票最多的职工代表当选职工代表主席 4、 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将结果公示在公共场所,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