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资协商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合办[20XX]10号)精神,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深入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行动方案》(合人社秘[20XX]52号)和《市总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合工[20XX25号)的要求,现就20XX年深入推进我市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20XX年是“工资集体协商部署推进年”,按照“抓机遇、造声势、破难题”的要求,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在重点难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全面推进
到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65%,其中世界500强在肥投资企业建制率达到80%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一)调查摸底,弄清底数各县、区、开发区、产业工会要立即对照市总下发的《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名单》、《世界500强在地区投资企业名单》,对本辖区内的已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摸排,彻底弄清家底
对以下4个类别的企业要调查清楚,心中有数:1、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2、签订的集体合同已到期需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3、已签订集体合同且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的企业;(以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审查意见书》为依据)4、已签订集体合同但没有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的企业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20XX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目标任务以截止第1页共5页20XX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数为基数
各县、区、开发区、产业工会要根据《20XX年市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