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改革破局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央地调控手段,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其相关弊端也在不断凸显
各方对于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已经呼吁很久,不少省市也做出了很多有益尝试,并且效果明显
一个最基本的改革方向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但是,各界都希望能够厘清其中的利益关系,改革的步伐更大一点,更快一些
2 月 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当前财税改革步伐不断加大,相关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舆论上并没有超过此前外界对相关财税改革政策的关注度,但是,它切实关系到财政分配和国家治理水平,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转移支付的定位谈及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还得从历史脉络上梳理其走过的历程和扮演的角色
1994 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政集中的财力主要用于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逐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根据法律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
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具体构成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主体,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分配
除均衡性转移支付外,一般性转移支付还包括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和低保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等多项转移支付,这些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并且按因素分配,具有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征
从数据来看,2024 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为 24525
61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 57
2024 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2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