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广阔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保全覆盖,并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和规定,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这些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未得到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几年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规定亟需完善和补充修改,主要表现在:第一,省内转诊问题
目前,各地医保局或医保中心(部门)自行指定或强迫参保者转往某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控制参保者的就医取向,这种各自为政的行政干预破坏了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公平竞争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进展
也就是参保者没有选择权,参保者也必须服从“行政命令”,否则医保局不给报销医疗费用
这种局面直接的受害者是广阔参保的群众,同时还破坏了各医保定点医院的公平竞争环境,争相与各地医保局“搞好关系”,而完全致力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则行不通
这种不正之风会直接影响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进展
现在,管理法律规范、运行良好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
吉林省于 2024 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参合农民患者转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转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必须坚持参合农民自愿原则,由参合农民患者自由选择定点医院就医”,“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强迫参合农民患者转往某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但目前省、市、城镇居民医保还没有出台这样明确的转诊规定,致使个别医保管理部门违规操作,而且,在制度层面上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这种局面亟待扭转
第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各级关注的民生问题,其成效主要看广阔参保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
目前,一方面,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存在同样的问题,即国家投入低,个人缴费少,致使社会统筹基金保障程度低,个人账户支付能力弱,无法满足参保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另一方面,在有的定点药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