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H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 锦尚花酒店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 (协议) 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协议)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协议)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协议)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协议)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协议)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甲 方 名称: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锦尚花酒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朱明章 8611999 注册地址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地址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大汉路仙人桥 邮政编码 417000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协议)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实行下列第 一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