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1、总则 l.l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矿难)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健康进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工作原则 (1)根据"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2)煤矿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法律规范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矿设立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矿长胡志友任组长,技术负责人雷显功、安全副矿长邹俊杰、生产副矿长孟宝富、机电矿长刘国正、副总杨志国、王应战、关春强、郭来、晁增民、谭金贵、丁孟海,后勤等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矿调度值班室由刘培生任办公室主任。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事故抢救组: 事故分析组: 后勤保障组: 抢险救灾指挥部: 技术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领导小组 贯彻落实煤矿难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能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矿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加矿难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参加搜集事故的重要信息;协助落实上级应急救援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工作细则,开展具体工作;讨论和解决矿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矿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上级矿难应急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搜集矿难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调度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