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1、总则 l
l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矿难)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健康进展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 工作原则 (1)根据"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2)煤矿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法律规范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1 应急指挥机构 矿设立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矿长胡志友任组长,技术负责人雷显功、安全副矿长邹俊杰、生产副矿长孟宝富、机电矿长刘国正、副总杨志国、王应战、关春强、郭来、晁增民、谭金贵、丁孟海,后勤等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矿调度值班室由刘培生任办公室主任
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事故抢救组: 事故分析组: 后勤保障组: 抢险救灾指挥部: 技术小组: 2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
1领导小组 贯彻落实煤矿难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能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矿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加矿难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参加搜集事故的重要信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