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办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直接获取学分;二是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和非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并经市师干训办公室确认取得的学分。一、直接取得的学分1.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凭相关学分卡或证明材料认定,一般根据实际培训学时登记学分,一天按 6 学时登记 6 学分,一年不超过 48 学分。2.由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网上培训,凭杭师大网上培训学分卡认定,一年内不超过 48 学分。3.各类名师培养对象、骨干教师、校长等专项培训,凭学分卡或结业证书认定,每年学分认定不超过 48 学分。二、确认取得的学分1.学历提高培训(1)教师参加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各高等院校组织的研究生学历、学位学习,凭证书或高等院校出具的学期成绩证明,每门课程可认定 12 学分,每年认定不超过 48 学分,按学习当年认定。(2)教师参加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组织的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凭结业证,按学习年限,每年可认定不超过 48 学分。(3)小学教师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组织的本科学历学习,凭学历证书或学期成绩证明,登记学习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超过 48 学分。(4)幼儿园教师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进修,凭学历证书或学期成绩证明,登记学习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超过 48 学分。2.校本培训教师参加学校或互助共同体组织的校本培训,凭学校或互助共同体核心学校开具的证明,按培训内容可取得相应学分,每年校本培训学分不超过 16 个(其中含师德培训 8 个学分)。3.教科研学分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临安市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折算成继续教育学分。具体凭相关证书或证明参照折算一览表折算,论文第二作者按折半登记学分教科研成果学分每年累计登记不超过 24 学分。序号项目细 则学分1教研项目主持省级教学及以上科研项目8主持市级教学科研项目5主持区(县、市)级级教学科研项目3获区(县、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奖32科研成果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5省级一等奖15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0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7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5市级三等奖5区(县、市)科研成果一等奖5区(县、市)科研成果二等奖4市级及以上交流论文4区(县、市)科研成果三等奖3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