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5目录【复试】2024年暨南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一)4【复试】2024年暨南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二)8【复试】2024年暨南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三)13【复试】2024年暨南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四)17【复试】2024年暨南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五)22第2页,共25【复试】2024年暨南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一)说明:本书按照复试要求、大纲真题、指定参考书等公开信息潜心整理编写,由学长严格审核校对,仅供考研备考使用,与目标学校及研究生院官方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处理。一、名词解释1.中心限定【答案】是指在理解和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以权利要求所陈述的基本内核为中心,向外作适当的扩大解释。2.分许可【答案】是指被许可人根据专利权人在主许可中的授权再向他人发放的专利实施许可。3.联合商标【答案】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种相互近似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防止他人仿冒或注册,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联合商标以其中的一个商标为主,称为主商标或正商标。因联合商标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个商标闲置不用,不致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由于联合商标相互近似的整体作用,因此,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二、简答题4.简述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答案】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专利权的穷竭;(2)先用权人的实施;(3)临时过境;(4)专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5)医药审批的使用。5.简述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异同。【答案】证明商标又称保证商标,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之上,用于证明该种商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特征。这种特征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独特的地理来源、原料、质量、制造方法、精确度等。而普通商标则指能够将一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证明商标的所有与使用分属不同的主体,它是由具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检测与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并拥有,而由该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在他们的商品或服务之上。而普通商标,除了许可使用的情况之外,注册人和使用人是相同的主体。另外,证明商标不具有专用性,任何具备某一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使用此种商标。6.实用性的判断标准有哪些?【答案】第一,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这就要求一项发明创第3页,共25造要付诸实施,布局具有翔实的技术方案。可实施性的另一层含义是要求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重复实施。有些方案尽管翔实具体,但不可能在产业上重复实施,则不具备专利法上的实用性。第二,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这里的有益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所能够产生的积极效果。(豆丁华研к电▦子书)7.简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答案】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著作权人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或对作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造成侵害时,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类型有:(1)民事责任,主要有责令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形式;(2)行政责任,主要有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停止营业等形式;(3)刑事责任,主要有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形式。8.简述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是什么。【答案】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在一定的市场和一定的时期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U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自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